重磅解读!中国金融监管改革再出发:机构调整有乾坤,央地共建科学高效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时间:2023-03-09 17:46:57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备受关注的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终于对外披露了细节。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包含13个方面的重大部署,其中,仅涉及金融领域的相关改革就有6大项。足见金融领域是此次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本次金融领域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监管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既避免了重复监管,又填补监管空白,利于提升监管效率,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是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分水岭。危机发生后,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现代金融体系风险易交织蔓延的特征,暴露出原有金融监管机制存在重大缺陷,随之开展了大量金融监管改革的尝试。

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步伐也从未停歇,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人民银行划转政策性银行业务,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相继成立,形成“一行三会”格局;到2017年以来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银监会、保监会合并成银保监会,形成“一委一行两会”格局;再到今年将开启的新一轮改革,都是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新要求而不断进行的自我变革。机构改革是一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不断进行调整。随着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逐步落地实施,中国金融业也将踏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组建金监总局统筹微观审慎与行为监管

根据方案,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监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将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金监总局。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3月7日就方案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说明时指出,党的二十大作出明确部署,要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组建金监总局是为了解决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撰文指出,现阶段,中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为应对新时期新形势,郭树清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今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包括建立健全金融稳定发展协调机制,理顺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的关系,完善“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框架等。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表示,近十年来,金融监管理念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包括强化行为监管以及对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从强调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转变,从原有的分业监管、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和穿透监管转变,强化监管的统筹协调等。

但是,胡滨认为,目前我国对重大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协调仍不够充分。尽管金稳委在监管协调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中央与地方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货币财政等相关政府部门之间、地方监管部门与其他地方政府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此次新设金监总局被看作是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的又一重大举措,其统筹微观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职能的定位,与海外一些国家的“双峰监管”模式有相通之处。

光大证券首席金融业分析师王一峰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金监总局,是落实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具体举措,体现出对金融活动全面监管、统一监管,既避免重复监管,又填补监管空白的综合考虑。将央行对金控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责,以及央行、证监会有关金融消费者及投资者保护职责都划入金监总局,则强化了微观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统筹。央行剥离出上述相关职责后,也可以更聚焦于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管理框架。

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统一监管框架

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监管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涉及机构监管与行为监管两方面。不同于一般的商品,金融产品的专业壁垒高,所涉金额相对较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金融产品违约时有发生,金融消费者投资受损严重,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引发众多社会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施天涛说。

现阶段,“一行两会”均有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虽然近年来“一行两会”围绕惩处金融违法违规现象开展了协调一致的监管行动,但分业监管仍是主要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林建华指出,随着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各领域间金融产品和服务界限日益模糊,仅靠分业监管会面临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监管标准不够统一、监管手段不够丰富、监管合力有待提升等现实困难。

为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统一规范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根据方案,把央行对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金监总局。这意味着,金监总局将同时承担起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投资者保护职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