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记者吴迪7日北京专电》十四届全国人大今日(7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在金融监管方面,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