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夜读│朱建高:家族信托的前世今生,启示中国财富家庭
时间:2023-02-22 17:28:39来自:上海证券报(微信公众号)字号:T  T

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勇前进。作为“60后”的我,有幸见证了国家的不断强盛,见证了人民生活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更亲身经历了家族财富管理在中国从无到有,从有到快速发展的过程。

我国家族信托的现状

根据中国信托业登记有限公司的数据统计,到2022年末,家族信托的存续业务规模已经接近5000亿,保险金信托存续规模近500亿。如果把2012年作为中国家族信托的元年,我国用了近八年时间达到千亿规模。这种指数级增长的背后,是家庭财富快速增加和对家族财富管理传承需求唤醒的共同表现。

据《2022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传承报告》数据统计,中国拥有千万元人民币家庭资产的高净值家庭规模已经到达260万户,比上年增加4万户,其中广东、北京、上海、香港、浙江五个地区占比最高,浙江省高净值家庭规模增速最快,比上年增加5.5%。这些高净值家庭中,约50%是企业主,30%为大型集团、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剩下的20%分别为不动产投资者和职业股民。

从国际视角来看,全球经济由于乌克兰危机受到冲击,造成富豪的资产价值缩水。根据《2022年世界超级财富报告》,截至2022上半年,全球净资产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超高净值人群数量锐减6%,是近4年以来的首次下降。美国、中国内地、德国、日本、中国香港分别是超高净值人数最多的五个地区,其中只有中国内地是超高净值人数上涨的唯一财富市场,人数较上年增幅2.3%,财富总额高达5.6万亿美元。

得益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韧性,高净值人士数量依旧平稳增长。改革开放后,一批敢于突破的企业家把握住了机会,获得了创业的成功。但随着这一代人士逐步走向老年,对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需求与日俱增。他们希望通过家族信托的合理规划和安排,建立起家族财富的长效传承机制,找到能够提供稳定财富收入、资产隔离保护、后代激励约束机制的综合解决方案,助力家族财富保值增值、安全和有序传承等多元目标的实现。部分人士或许已经在境外设立了家族信托,感受到了家族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比较优势,更愿意将在国内作同样的安排。

虽然中国的家族信托业务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与遗嘱、保险、法定继承、赠与等其他各种财富传承工具和形式相比,家族信托的优势正在被逐渐接受,在相关税法和配套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会被越来越多地采用,并呈现爆发式增长,一个新兴的具有超大规模潜力的行业正在悄然形成。

家族信托的历史起源与发展

早在古罗马帝国时期,就有罗马法规定:外来人口不能继承罗马人的遗产。于是一种新的“遗产转移”机制便衍生出来了——罗马人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值得信任的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以此保障子孙后代的利益,“信托”这一概念就此诞生。

其实,信托的真正发源地在中世纪的英国。那时神权与王权交错,宗教的理念愈发植根于民众心中,教徒们践行博爱,尊崇利他主义的教义思想,大多数人将个人土地等财产纷纷捐赠予教会。然而在12世纪末,英国国王亨利三世颁布了“没收法”,明令禁止人民将土地直接赠与教会,于是教徒便在临终前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非教会人员——也就是受托人,由他们对财产进行管理,再捐赠给教会去救济穷人、教育儿童、照顾病患等。这就是英国的USE制度,为家族信托建立了原始雏形。

直到英国殖民时期,信托制度从英国引入了美国。在著名的第二次“镀金时代”——也就是美国总统里根执政时期直至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国民经济财富不断积累,让家族信托业务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质的飞跃。在经济繁荣昌盛的25年里,美国不断完善相关信托的制度与法律,让家族信托业务在此阶段得以蒸蒸日上,无数财富家族包括我们耳熟能详的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罗斯柴尔德家族等,都借助家族信托和家族基金会成就了家族财富的基业长青。

明治维新后期,信托的概念流入日本。与英美国家不同的是,日本更加强调法律对于信托的约束与限制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对于“规范”的要求比英美国家更加严格,为此颁布了多项类别的信托法律及规则政策,对家族信托的稳健发展夯实了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迅速腾飞,人们对财富的积累也日益增长,高净值人群对财富管理的需求不断迭代升级。200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12年开始家族信托在我国陆续落地。2018年,银保监会下发了“37号文”(《信托部关于加强管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首次对家族信托进行了定义——“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1000万元的设立门槛似乎使家族信托成了对富人的专属服务。

2022年和今年年初,监管连续发文,对信托业务进行了重新分类,其中家庭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