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印发实施细则
时间:2023-02-01 17:15:17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证券时报网讯,1月3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

实施细则提出,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按照单户同一授信额度下无还本续贷总额的2%给予银行奖励,单户贷款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当年度已享受无还本续贷奖励的项目,银行在两个会计年度后才可再次作为申报项目申请奖励。一年可申报2次。银行上一年度的续贷项目完成放款6个月后可提出申报,且须于当年度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补助,不可追溯。年度申报时间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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