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基金专业子公司距离问世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近日,华夏及汇添富两家基金公司旗下申请设立的子公司接到监管最新反馈意见,也同时揭开了首批基金专业子公司的“面纱”。
从最新反馈意见上看,华夏基金申请设立业内首家股权子公司,汇添富则有意“落子”销售子公司,而据基金君此前了解,招商基金也已经递交了公募REITs子公司的设立申请。
早在去年4月,监管层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就提到,支持基金公司设立从事公募REITs、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的专业子公司,未来待上述子公司获批,有望成为行业内首批基金专业子公司。
不少业内人士反馈表示,设立专业子公司有助于基金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促进形成综合性大型财富管理机构与特色化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协同发展的局面,但前提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来评估自身“能力边界”,初期行业头部公司更为积极。
华夏申请设立股权投资子公司
正式获得监管反馈意见
香港子公司、特定资管业务子公司、销售子公司……在目前已经多元化的基金子公司之上,部分头部基金公司已将未来发展方向瞄准股权投资子公司。
早在去年7月12日,华夏基金递交了设立境内子公司的材料,补正日为7月19日。而在今年1月份,该申请正式接到了监管反馈意见。
从证监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股权子公司反馈意见》来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一、请就你公司对拟设股权子公司的管控安排进行补充说明,包括合规风控管理、审计监督、人员管控、决策管控等方面。此外,请就你公司及专户子公司私募资管产品的规范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并结合对现有子公司的管理情况,就对拟设股权子公司的管控能力进行说明论证。
二、针对拟设股权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未来可能上市的情况,请你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与股权子公司之间可能发生利益输送的措施。
三、关于股权子公司发展规划,你公司仅就其初期投资方向和管理方式作了说明,未就其中长期业务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未体现你公司符合“对完善子公司治理、推动子公司长期发展,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有关要求,请予完善。
四、你公司未提供股权子公司拟任合规负责人人选,亦未对合规负责人何时到岗作出安排,请予完善。
五、根据申请材料,拟设股权子公司前期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预先核准,请提供相关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
反馈意见还要求华夏基金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事实上,早在2013年,汇添富基金曾通过子公司——汇添富资本设立了一家名为上海汇添富医健股权投资的孙公司,不过,上述股权投资孙公司已经于去年7月改名为汇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而从此次公告来看,此次华夏基金申报的是股权子公司,这在基金行业尚属首次。一旦华夏股权子公司获批,将有望诞生基金行业首家股权专业子公司,填补行业发展空白。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去年8月份,招商基金也提交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审批》申请,8月23日为接收材料日。此前招商银行披露的2022年中报中就提到,招商基金在公募REITs业务新中标3个项目,并积极推进公募REITs子公司申报工作。这也意味着未来基金行业内也将有望诞生公募REITs专业子公司。
销售子公司又有进展
继南方之后,汇添富销售子公司也获反馈
不仅股权子公司有进展,备受市场关注的销售子公司也有新进展。
基金君发现,日前,证监会披露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销售子公司反馈意见》,这是继2022年12月南方基金销售子公司获得反馈,又一家大型基金公司销售子公司的最新进展,这也意味着更多基金公司旗下销售子公司或将出炉。
从上述反馈意见来看,主要聚焦于以下两点:
一、根据公司材料,汇添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子公司)拟任执行董事由汇添富基金分管信息技术和投顾业务的副总经理担任,拟任总经理尚未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的水平评价测试。
请补充说明销售子公司以下情况:一是拟任执行董事是否继续兼任相关职务;二是根据公司材料,拟任总经理申请豁免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水平评价测试,请论证是否满足《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条件。
二、鉴于开展公募基金销售业务与公司选择基金的能力相关性较高,请就销售子公司的研究能力进行说明论证。
而早在去年12月9日,证监会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销售子公司也发布了反馈意见。
意见中称,请南方基金对其专户子公司风险资产情况进行梳理(如涉及),就如何进一步化解风险资产以及规范专户子公司私募资管产品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并结合对现有子公司的管理情况,就对拟设基金销售子公司的管控能力进行说明论证。
实际上,不少大型基金公司都在积极备战销售子公司。去年9月份,银华基金也收到了设立基金销售子公司申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