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保险、两全保险等
时间:2022-11-22 18:37:56来自:经济通字号:T  T

《经济通通讯社22日专讯》银保监下发通知,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认定的其他产品(统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保险期间不短于5年,保险责任限于生存保险金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死亡、全残、达到失能或护理状态,能够提供趸交、期交或不定期交费等方式满足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交费要求等。

通知指出,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保险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最近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最近3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实现系统连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和交互等。

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银保监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度个人养老金业务经营报告,包括经营情况、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批或备案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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