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谦通报,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国家、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均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对受此次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