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惠健康保"将于第四季度择期上线
时间:2022-08-24 17:21:28来自:证券日报网字号:T  T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8号),北京医保政策随之迎来了诸多新变化。其中,有两项医保新政与“北京普惠健康保”息息相关。

一是医保个账余额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自2022年9月1日起,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账余额为本人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可以为享受北京医保待遇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在支付时,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

二是2022年度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北京普惠健康保”自付保障免赔额同步降低。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自2022年度起,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北京普惠健康保”自付保障免赔额与其起付标准保持一致,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北京普惠健康保”再进行赔付,健康人群赔付比例80%,特定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40%,进一步减轻大额医疗支出为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

记者从“北京普惠健康保”项目组获悉,为了紧密、充分衔接北京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时间与北京医保保持一致,全面提升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平,新一年度的“北京普惠健康保”正在紧密筹备优化中,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度择期上线。

“北京普惠健康保”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导,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负责监督,是按照监管要求报备执行的北京市唯一的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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