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在上海金融法院举行。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主持开幕式。
完善长三角金融司法协助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造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级的重大战略举措。长三角区域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升,金融交易日趋复杂,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对专业化金融审判和高效能司法保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上海金融法院、南京中院、杭州中院、合肥中院、苏州中院等五家中院地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区域,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搭建了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框架,为助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他说,要进一步发挥好金融司法职能作用,提升服务大局意识,优化长三角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效能;要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高起点推进长三角金融审判整体水平提升;要完善细化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走深走实。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表示,上海法院紧紧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重大战略,认真贯彻上海市委、最高法院部署要求,在审判执行联动、跨域诉讼服务、法律适用统一等方面开展合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
刘晓云指出,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以“金融司法功能的探索与创新”为主题,对于推动完善长三角金融司法协助交流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接下来,上海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进一步提高站位,全面落实长三角司法协助交流协议,服务保障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战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长三角金融市场开放创新;创新区域发展特色,增强示范性和引领性,打造长三角司法合作品牌。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金鹏辉认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上海市法院系统密切合作,工作成效显著。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金融市场最发达、金融基础设施最齐全的区域之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长三角金融司法部门具有广阔合作空间。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可以在产权保护、执行和解、信用协同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助力长三角经济运行企稳向好,为稳定全国宏观经济大盘多做贡献。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开展长三角区域重大案件共商研判,协调金融风险预防处置,引导金融活动守正创新、健康发展。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用好浦东新区立法权,加强金融管理、审判、立法的衔接配合,不断推动法律法规制度层面的金融创新。
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章华指出,长三角是我国金融开放最前沿的区域之一,金融法治环境是国际金融竞争的关键变量。上海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深化长三角金融合作中不断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和长三角区域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金融司法面临的挑战在日益增多,需要司法机关加大探索、形成合力、主动作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共同研讨“金融司法功能的探索和创新”,很有意义。希望通过此次论坛深入研究、讨论,能够更好地把握以下四组关系:一是国家决策、区域战略与金融司法功能定位之间的内在关系;二是金融市场发展、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之间的互动关系;三是支持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与深化金融司法的辩证关系;四是金融司法实践、金融法律理论与金融市场实务的支撑关系。
开幕致辞后,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发布了首批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首批长三角金融审判十大案例涵盖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专业领域,不仅涉及程序问题,如证券纠纷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多元解纷等创新性、专业化金融审判机制在长三角区域的实践与探索,还涉及诸多金融实体法律问题,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制金融违法行为、引导金融机构诚信经营、支持金融守正创新等方面表达司法态度,提供规则指引。
落实“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
在论坛的主旨演讲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孙长山认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但一体化发展还存在一些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法治协同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经过初期建设,从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再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涵盖四级法院的长三角司法合作机制框已基本形成,一些措施机制正在稳步推进。但长三角金融司法协作仍存在提升空间,就加快推进长三角中级法院层面金融司法协作,提出三点建议:共同提升金融审判整体质效,促进金融裁判标准统一;加大共享金融审判信息资源,联合培养金融审判人才;合力强化跨域金融司法协作,推动金融审执一体联动。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办公室也将一如既往支持各地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互联互通,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更有力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