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行在2022年一季度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在下个阶段,要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多渠道补充商业银行资本,加大对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等资本补充工具的支持力度,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永续债是商业银行补充非核心一级资本的创新工具。2019年1月,中国银行发行了我国首笔银行永续债,标志着我国银行永续债市场的正式开启。自此,我国永续债市场迎来快速发展,经过三年多的时间,发行规模已突破2万亿元,极大地缓解了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压力,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夯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基础提供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为实现稳增长的目标,亟需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以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而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中小银行,面临资产不良率的反弹与资本补充压力增大的挑战,通过发行永续债等外源方式补充资本的需求尤为旺盛。
银行永续债发行特点
从区域结构上看,发行银行的区域分布呈现明显的区域经济越发达、发行主体越多的特征,并且发行主体区域范围逐渐增大,由经济发达地区向一般地区拓展。永续债市场发展之初,发行银行所处区域以北京为主,2019年北京区域银行占比高达1/2;而后,发行主体仍以经济发达地区为主,但区域范围逐渐扩大,所处经济欠发达区域的发行主体逐渐增多。进入2022年,发行银行区域仍以北京等发达地区为主;北京市银行发行规模高达1万亿元以上,上海市和广东省银行发行规模近2000亿元,其余省份发行规模均不足1000亿元。
从发行规模上来看,国有大行占有绝对优势,存续总规模中占比过半;按照发行人类型来看,城商行发行数目占比过半,并且新冠疫情暴发后城商行发行数量大幅提高、发行节奏加速。截至2022年5月末,国有大行发行规模已突破1万亿,占银行永续债发行总量的45.91%;中小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民营银行)总发行规模合计占比仅为13.47%。发行人主体数量方面,截至2022年5月末,共有49家城商行发行永续债,数量上位居各类银行机构之首,农商行有14家发行了永续债,股份制和国有商业银行发行数目分别为12家和6家,民营银行仅有1家发行;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之后,城商行发行永续债的只数激增,但除北京银行、江苏银行、郑州银行和徽商银行单期发行规模超百亿元外,其余每期发行规模较小,大多集中在15亿-20亿元之间。
从投资与交易层面来看,2019年银行永续债推出之际,因投资主体类别较少、投资限制较严等问题,永续债吸引力不足,购买者也多为银行机构。随着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等支持性政策的推出,永续债流动性逐渐改善。2021年下半年后,因部分地产企业违约以及银行间资金淤积,机构可配置资产范围缩窄,呈现出一定“资产荒”;相较于下沉资质,银行理财等资管机构偏向于下沉条款,选择次级和永续债,其中,银行永续债能上量且收益率水平较高,成为不少市场机构的较优选择。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永续债二级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改善,5年AAA银行永续债-5年国开债之差呈现波动下行趋势。
从产品类型来看,按照损失吸收方式的不同,银行永续债可分为减记型和转股型,目前我国银行永续发行仍以减记型为主。理论上,对于投资者而言,转股型永续债相比于减记型永续债更有吸引力,即当触发损失吸收条款时,减记型永续债将对债券本金直接进行减记,而转股型永续债可转换为股权并参与发行人剩余财产分配;实际上,由于转股后全部损失概率可能也较大,因此在发行利率上并无明显优势。国际上银行永续债多加入转股条款,但目前我国银行永续债含有转股型条款的较少。自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减记后,投资者对于资本工具债的选择更为谨慎。2021年,三家银行发行了转股型永续债,分别为宁波通商银行、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从长远看,转股性债券的推出,有助于提升对永续债投资人的保护,进一步提高市场对永续债工具的接受程度。
银行永续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过去三年的实践来看,我国银行永续债市场发展迅速,投资与交易活跃度也不断提升,但作为一种创新资本工具,仍有优化和改善的空间。
一是投资准入较为严格,需求端存在掣肘。当前银行永续债的投资主体主要为银行自有资金、银行理财、保险资金、年金基金和公募基金,前两者为配置银行永续债的主要力量,主动投资者占比仍然较小。在银行永续债推出之际,因银行永续债溢价较高,对利润有一定增厚,具有一定配置价值,银行自有资金互持永续债情况较为普遍,随着2020年永续债认定规则出现变化,银行投资他行永续债将认定为权益工具,并且票据互换工具无法降低资本占用,因此面临较大资本占用问题;而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加快,可能存在投资永续债久期不匹配问题,因此来自银行的资金可能对永续债的配置需求边际弱化。此前,保险资金投资银行永续债限制较为严格,包括要求可投资永续债合格银行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并且对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等均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