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引导金融机构运用降准释放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广州地区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广州地区银行机构开展转贷款业务,扩大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资金供给。
通知表示,保障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改制、确权、辅导上市建立快捷服务通道,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此外,通知指出,发挥期货市场作用,鼓励广州地区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等和期货公司加强合作,利用期货、期权等工具对冲生产经营风险,推广套期保值、“保险+期货”业务,提升农副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应对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能力,支持稳产保供。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穗金融〔2022〕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增城、从化支行,广州地区各中资金融机构、各地方金融组织、各金融业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全力配合做好近期以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广州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有关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精准服务防疫需求,畅通产融对接渠道
(一)鼓励各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组织结合疫情防控、稳产保供和复工复产等需要,对重要医疗药品和防疫物资生产、核酸检测服务等医疗卫生重点领域、防疫相关行业企业,群众生活必需品及农副产品生产、销售、运输和城市公共服务等领域重点保供、保障企业,餐饮、商超、电商平台、快递、外卖等生活服务企业,医疗、文旅、酒店、商贸、货运物流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以及曾列为中高风险区域、曾实施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分级分类防控措施区域的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开展摸排和对接,积极响应相关金融需求,并根据行业及企业特点,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受理、加快审批、加快放款,同时加大应急贷款、专项优惠利率贷款和转贷款支持力度。
(二)持续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重大项目金融服务保障,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一链一策、一企一策”做好金融纾困解难。
(三)鼓励引导各类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积极运用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简称“粤信融”)、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简称“中小融”)和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广州站(简称“信易贷”)等融资对接平台疫情防控专区申请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和政采贷业务,减少疫情期间线下接触,提高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四)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线上融资对接活动,积极对接并向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推送重点行业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建立健全多渠道企业产融对接机制。
二、坚持实质性情况把握,合理应对疫情影响
(一)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还本付息方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努力保障企业合理流动性,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二)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政策指引、明确申请渠道,对参与防疫工作或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客户提供延期还款、延期还本付息、减免罚息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在延期还款期间不将其列入违约名单,积极做好个人征信保护。
三、用好用足各项货币政策与地方金融扶持政策机制,稳定扩大金融供给能力
(一)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用好相关货币政策工具。用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名单等信息推送和共享机制,组织金融机构对接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运用降准释放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广州地区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广州地区银行机构开展转贷款业务,扩大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资金供给。
(二)鼓励和引导广州地区银行机构积极发挥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广州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机制作用,发挥市、区两级有关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