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意见》提出,加大金融领域反垄断和反不当竞争监管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坚决维护金融市场公平竞争。完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及风险预警体系。依托中小法人银行流动性实时监测系统,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进一步健全金融创新监管协调体系,确保风险防控能力与金融改革创新相适应。
此外,意见提出,推动银行业统一移动支付APP、银行APP等各类移动支付产品高质量协同发展;推动政府部门整合资源,合力共建移动支付便民场景。支持浙江符合条件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境外个人提供境内移动支付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机制,支持浙江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路径机制,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浙江市场经济活跃、民营经济发达、经济外向型程度高的优势,持续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努力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
(二)坚持金融为民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为追求美好生活而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和金融帮扶,提升对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质效,使广大人民群众公平获取金融资源,享受优质金融服务。
(三)倡导金融向善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浙江方案,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发挥金融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党建统领、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在确保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动金融开放创新。完善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筑牢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支持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探索形成与科创企业特点相适应的专业化业务管理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鼓励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创金融服务模式。深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推动科创金融产品扩面增量。加强创业投资等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充分发挥与其子公司的协同作用,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完善首台(套)重大装备等保险补偿机制,支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发展,提升科技保险覆盖面。支持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六)强化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完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中长期贷款占比。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供应链金融支持,依托链上核心企业,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信息,鼓励金融机构为产业链供应链提供结算、融资和财务管理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引导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的风险管理服务质效。
(七)健全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加快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引领带动一批现代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与浙江共建企业培育和专项服务机制,引导企业精准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加快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探索市场化参与拟上市企业辅导规范,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广县域企业服务基地模式。鼓励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起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服务挂牌企业投融资,最高出资比例可达50%。按规定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探索开展股权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