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曝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 业界期待"适度监管"
时间:2022-03-07 16:33:45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强监管从未“掉线”,但证券公司员工违规炒股依然屡禁不止。

近日,有知情人士爆料称,东海证券河南偃师商都路证券营业部有至少5名员工存在违规代客理财、违规炒股的行为。收到匿名举报后,东海证券经纪业务总部联合其他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上述5名员工,以及营业部负责人、营业部合规人员2人等作出处罚,罚款金额2000~5000元不等,并且开除了1名临时工。

“经过调查,营业部日常合规管理较为健全,不存在有组织的违纪违规情况,仅发现个别员工手机存在交易记录。根据调查结果和公司问责制度,公司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罚。”面对证券时报记者的采访,东海证券也给予了回复。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可谓老生常谈。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市场上也不时传出是否应放开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讨论之声。

2月18日,证监会在答复相关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下一步将深入研究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买卖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约束机制,在逐步夯实“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基础上,研究推进有关工作。

1人被开除6人被罚款

“可以说,东海证券偃师商都路证券营业部多名员工违规炒股存在一定时间了,最后被举报到总部合规部门后,总部才到营业部联合调查。”一位知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说。

根据该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2021年6月,东海证券经纪业务总部下发了对偃师商都路证券营业部员工陈某某等7人的处理决定,并详细列出了相关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显示,在2021年5月24~26日,东海证券经纪业务总部联合派驻纪检组、合规管理部成立专项调查组,对偃师商都路证券营业部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东海证券经纪业务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营业部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陈某某存在代客理财的行为,为名下下挂的大部分客户进行股票交易操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违规性质严重,故决定与陈某某解除劳动合同;

二、武某某、崔某某、王某手机存在客户交易委托记录,部分存在股票交易委托,且本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完全排除存在代客操作的嫌疑,故分别扣罚武某某、崔某某、王某工资5000元、4000元、4000元;

三、段某某存在为TradeStation客户现场登录并启动自动化交易程序的情形,故扣罚段某某工资4000元;

四、营业部负责人高某某作为员工违规情况发生期间的团队长,对员工行为管理负有直接责任,故扣罚高某某工资5000元;

五、营业部合规管理人员王某某未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故扣罚王某某工资2000元。

同时,东海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在处理决定中表示,各分支机构应引以为戒,加强分支机构人员执业行为的规范管理,树立全员合规执业的理念,全面提高分支机构合规风控意识,认真学习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违规案例,切实落实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自查自纠工作,坚决防范和杜绝代客理财、员工炒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东海证券偃师商都路证券营业部多人炒股,最后处理了1名临时工,其余人员内部罚款后盖上了‘锅盖’。”上述知情人士认为这样的处理并不合理。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官网公示的从业人士信息,上述受到处罚的员工中,第一个被处罚的陈某某确实没有相关公示信息,即属于知情人士所言的“临时工”,而其他受罚人员的从业信息均在中证协官网有所公示。

不存在组织性违规

东海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年末,该公司共有70家证券营业部,分布在全国20个省。根据组织架构,该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是与研究所、机构业务部等平级的重要部门,偃师商都路证券营业部则属于经纪业务总部旗下。

东海证券偃师商都路证券营业部是否存在员工集体炒股行为,出现违规行为后是否按照合规要求进行处罚和向监管部门报告?

东海证券对此回应了证券时报记者。2021年收到匿名举报后,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后由经纪业务总部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合规管理部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偃师商都路证券营业部日常合规管理较为健全,不存在有组织的违纪违规情况,仅发现个别员工的手机存在交易记录。根据调查结果及公司问责制度,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晓安、王雪梅律师团队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营业部员工违规代客理财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等,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营业部员工代客理财、自己炒股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与此同时,东海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查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