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险资市场化改革 提高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
时间:2022-03-03 17:02:14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建议继续坚持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不断激发保险资金运用活力与效率,鼓励、支持保险资金在市场化、法制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下,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提高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塑造发展新优势的方向。在创新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方面,周延礼认为,保险行业可以在承保端通过科技保险转移科技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面临的科技风险,同时在投资端深化改革,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保险资金投资“专精特新”上市公司余额977.84亿元,投向新材料、集成电路、芯片、5G通信等高新技术相关项目余额552.53亿元。

在本次专访中,周延礼还就保险业当前转型方向、养老第三支柱规范发展、惠民保业务、数字化转型等多个热点问题,作了深入剖析。据悉,周延礼今年的两会提案将主要聚焦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网络安全保险健康发展;二是加快解决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问题;三是发挥保险在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服务共同富裕国家战略;四是加快《仓单法》立法,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保障;五是扩大征信系统收录内容,为金融机构服务企业融资贷款提供精准、全面、统一的信用信息。

保持战略定力

回归保障本源

证券时报记者:保险业近两年进入转型期,您认为行业当前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

周延礼:2021年保险业持续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主要指标实现稳步增长。2021年,保险业保费收入4.5万亿元,同比增长4.1%;保险业提供保险金额12141.2万亿元,同比增长40.7%;2021年末,保险业总资产为24.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4%;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23.2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17%。

虽然2021年保险业整体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保费增速放缓、产品结构不合理、风险问题凸显等状况。

一是增长速度放缓,进入发展调整期。保险业保费增速已由疫情前的年平均15%左右下降至5%以下。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负增长,主力险种车险保费收入同比下降4.3%;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长主要依靠续期保费推动,新单期缴保费增速较疫情前下降8个百分点。同时,行业盈利水平下降,2021年保险业净利润为2234亿元。

二是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仍然是供需失衡矛盾的主要方面。保险供给与需求错配,部分领域(如重疾险、车险等)供给过剩,部分领域(如长期寿险、养老险、科技保险、三农保险等)供给不足,存在较大保障缺口。产品同质化程度高,满足人民需求、适销对路的产品少。传统营销员渠道成本高、效率低的弊端日益凸显。

三是金融市场变化对保险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需要警惕。第一,信用违约事件频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增大;第二,利率中枢持续下移,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准备金增提压力加大;第三,资本面趋紧,个别保险公司资本供给不足。

证券时报记者:保险业需要提升哪些能力以推进高质量发展?

周延礼: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还不高,在发展理念、公司治理、经营方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全行业要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紧跟国家战略导向,响应科技创新、扩大内需等产业战略,把握“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区域等重大发展机遇,发挥保险业资金在规模、期限等方面的优势特征,增加中长期资金供给。

二是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回归保障本源,积极参与健康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国家战略的顶层制度设计。持续增强保险保障功能,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健康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巨灾保险试点和立法。在重点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保险资金要积极围绕“十四五”明确提出的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方向,进一步拓宽另类投资领域,拓展现代产业体系升级相关领域,挖掘优质企业的投资机会。

三是提升服务社会民生能力。发展服务“三农”领域等普惠保险,加强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金融服务,切实促进共同富裕。

四是牢牢守住风险底线。要通过科学的关键风险指标及限额设置、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提高风险预警与监控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大力推动信息化系统建设,打造集组合管理、信用评级、数据质量管理等多模块、智能化的IT系统,通过金融科技赋能,综合应用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可以不断迭代升级的定量化、数字化风险管理系统,使风险判断更加清晰。对出现的风险,公司和股东要各负其责,风险化解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五是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保险机构非现场监测与风险评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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