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应在试点中积累经验积极推进
时间:2022-02-28 16:50:54来自:中国经营报字号:T  T

日前,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该《意见》,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分步实施。2022年先启动北京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再适时启动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49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作为首都的北京市加入试点,影响自然非同凡响。另外,据媒体报道,重庆市自今年1月1日起,也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区县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还有,深圳市也从2021年10月起实行长期护理险。这些城市的经验,尤其北京、重庆和深圳的经验,将为未来长期护理险提供有益探索,积累宝贵经验。

从试点的范围来看,北京市和重庆市都将城镇职工纳入长护险范围,但不包含城乡居民。深圳市的保险范围则相对大一些,将年满十八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也纳入其中。

三个城市的筹资方式也有不同。北京市和重庆市虽然试点长期护理险制度,但是并未增加参保人的负担。他们是从已有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长期护理险的保险费。北京市的规定是,城镇用人单位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缴纳,试点起步阶段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转,不增加单位负担;城镇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1%从个人账户中划转。重庆市的规定也大体一样,不过对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另外规定了缴费的计算办法,2022年的缴费标准为122元/年·人。北京市和重庆市的保险筹资并未增加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负担,应该是基于这些城市医疗保险基金比较宽裕的现实。如果一个地方的医保基金比较紧张,没有可供划转的节余,那么,不增加负担显然是不可能的。而现在的问题是,我国社保缴费率相对偏高,成为企业的较大负担,近几年来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大力压缩社保费率,取得一定成绩。在这种大背景下,如果实行长期护理险,必须新增保费。企业能否承受,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深圳市就没有从已有医保账户中划转,而是通过新增缴费来解决保费问题。该市规定长期护理保险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0.1%的比例逐月缴交,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退休人员、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困难人群缴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有人算过一笔账,以201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测算,职工个人承担大约5.3元/月;其他人员个人全额缴纳保险费的,折合10.6元/月,约为128元/人/年。这样的负担,似乎也在可以承受范围之内。当然,深圳市经济发展好,这样的负担不算什么。如果放到落后地区的困难企业,可能也不是没有一点压力。但这个筹资水平,能否保证出险之时的待遇支付,目前尚无法判断。所以,很难说这个筹资水平到底是否合理,其效果恐怕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检验,不断进行调适。

从各地试点的情况看,各地长护险的条款也谈到财政补贴,但是总的来说,除了残疾等特殊人员之外,财政补贴的力度不大。所以,长期护理险资金池基本上靠个人和单位缴费,本质上是一种政府搭建的社会互助体系,资金有限,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都有限,不能过高地期望长护险的作用。但即使如此,由政府主导建立被称为“第六险”的长期护理险,应对老龄化社会中未来失能、失智老人的护理照顾问题,意义非凡,应该在试点中积累经验,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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