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京记者黄燕明10日北京专电》内地规定3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取现金逾5万元人民币,需要登记资金来源,人民银行负责人作出解读,指措施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强调金融机构执行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
人行又指,目前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规定总体上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当局加强现金存取业务管理,是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要求,符合反洗钱国际标准。
人民银行、银保监及中证监早前公布关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引起市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