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1日上海专电》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2.0版,对2019年1月出台的全国首个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进行全面升级。
近三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妥善化解证券纠纷10723件,平行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至17.71天,中小投资者获赔金额达6.73亿元人民币。
此次修订新增平行案件的审理、诉讼保全与案件执行、机制保障三个章节。其中平行案件章节对平行案件的审理原则、损失核定、庭审方式、裁判文书等作出全面规定。诉讼保全与案件执行章节就群体性证券纠纷案件诉讼保全与执行的一些特殊规则和创新探索予以明确,补齐示范判决机制的重要一环。机制保障章节系统集成了信息共享、交易数据对接、多元解纷、民事赔偿优先及风险防范等保障机制并予以深化完善,形成协同配合、相互促进的合力。
本次修订坚持依法合规与创新机制相协调,将诉讼费用的减免标准进一步向立案前委派调解倾斜、结合平行案件以集约化审理为原则,深化在线诉讼改革,实现全流程在线进行。新规还对损失核定机构的选定程序加强规范,并完善了以损失核定机构和鉴定人等为第一层、专家辅助人为第二层的「双层」专家制度相关规则。此外,规定依职权保全不以个案标的金额为限,通过建立先行执行承担连带责任的实控人财产机制、落实民事赔偿优先机制、借鉴代表人诉讼的规定引入赔偿款通过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发放的相关规则等,全方位保障投资者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