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30日专讯》金管局正研究日后物业买卖双方的资金,直接由买方银行转帐予卖方银行,不再经律师楼处理。金管局助理总裁(银行操守)区毓麟表示,若律师行出现被介入接管等情况,新方案可让买家毋须面对交易款项被冻结或无法取回的风险,亦减低银行因此承担的信贷和操作风险。
区毓麟透露,新方案初期将涵盖涉及由持牌银行提供按揭的本地二手住宅交易,包括住宅车位和转按,暂不包括一手住宅和未完成补地价的资助房屋和其他特殊情况。他强调,银行不会取代律师的职责,买家律师会继续进行尽职审查,包括确认是否有押记等影响会成交,银行在收到律师行确认书后,才会进行成交。而买家在双方律师确认完成交易后,才将银行本票交予卖家,因此不会减低对各方的保障。
他指出,银行公会向业界的谘询至明年1月中旬,及后银行将会作出系统准备,并进行交易测试,过程约需3至6个月,预期方案最快在明年下半年实施。
*银公:确保方案推出前文件、系统及措施做好准备*对于日后物业买卖的新安排,香港银行公会发言人表示,该会过去一年一直与监管机构、香港律师会,以及不同持分者讨论,客户透过承造按揭,购买住宅物业时,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收结算。在最终方案推出前,该会将与会员银行及相关持分者保持紧密联系,确保所需的文件、系统及措施已经准备就绪。
*律师会:配合研究改善方案*
律师会会长陈泽铭指出,得悉香港银行公会就物业交易替代付款机制的方案向银行业界进行谘询。就如何进一步完善交楼程序,律师会一直积极配合金管局及银公研究改善方案,包括厘清新方案下各方的权责,以确保尤其是客户权益继续得到保障。
他又强调,一直以来律师事务所不会透过暂管物业交易金额赚取利息以增加收入,该会所关注者为替代付款方案能否确保各持分者,特别是客户权益续得到保障,不存在律师事务所收入会否因而受影响的问题。
*业界:新方案对楼按影响正面,可保障各持份者利益*经络按揭转介首席副总裁曹德明认为,有关措施属较周全的做法,对买卖双方、银行及律师楼都更有保障,对楼按影响属正面。他又指出,金管局改善支付过数方式,以电子化方式让银行与银行之间直接过数,使交易更为顺畅及安全,银行的行政处理工作有机会稍有增加,但相信不会影响物业成交期,对客户的影响十分轻微。
利嘉阁按揭代理董事总经理黄咏欣指出,金管局研究的新机制希望由银行之间「对数」,相信措施实行初期银行及律师楼也要时间适应,尤其银行之间也要摸索如何接轨,作为置业人士应该预留足够交易时间予各方接轨。但相信新机制运行畅顺后,对买卖双方及银行的利益均有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