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促善治
时间:2021-06-03 18:46:38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快速壮大,投资者结构逐步得到改善,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不断增强。这背后,离不开良法为基金业发展助力、为善治奠基。

1997年11月,国务院证券委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公募基金行业的基本制度和监管框架,为我国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拉开了行业规范发展的序幕。

2004年6月,基金法正式实施,在国家法律层面确认了基金业在证券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标志着我国基金业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

随后,始于2012年开始的基金法修法,对增强基金行业公信力与市场吸引力,促进培育养成专业、长期、理性的投资文化,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金管理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取得新的进步。基金行业回归资管业务本源,从注重规模短期增长,转为注重高质量、可持续、均衡发展。

基金业作为年轻的行业,已经取得不少成绩,在发展中也出现过各种问题。但只要坚持立法先行、严格依法运作,基金业还有更加远大的前程。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基金业将拥有更广阔的发展和创新空间。在立法机关、监管部门、基金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基金业必将迎来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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