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规定提到,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此外,因非银行支付机构相关网络支付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网络盗刷,持卡人请求判令该机构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