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证券:为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证券公司股权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是在新证券法后的正常跟进调整,新规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对证券公司股东门槛进行了适度降低,有助于吸引更多企业参股证券公司,在增厚证券公司资本实力的同时降低股权集中度,同时适当放松监管要求,有助于内资券商创新发展。
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和终止上市审核实施细则》,主要规范主板股票首次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等审核事项、审核程序及有关上市委员会的设立遴选安排等。《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按照“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公司、不溯及既往”
原则,对于《实施细则》生效实施前暂停上市的公司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仍适用修订前《实施细则》规定的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审核程序。
保险:银保监会修改《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保险业对外开放;修改后的《实施细则》一方面放开了外资保险公司或集团作为外资保险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就是说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将不受限;另一方面将外资保险公司的外资股东从外国保险公司扩充为外国保险公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以及其他境外金融机构三类,并进一步规定外资保险公司的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外国保险公司或者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或将进一步加剧国内保险业的竞争,有利于提高行业经营效率。
风险提示
近期美债收益率快速上行,权益市场出现大幅波动,金融业估值或将受到打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