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3月5日,央行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投资要点
自2004年央行出台《办法》后时隔近17年首次修订,拓宽券商融资渠道。《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而制定的文件。此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仅22条(2004年版41条),在进一步优化相关规定、提出要求的同时,对一些规则进行了简化。1)放宽审批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管理:本次《办法》取消了发行备案,发行程序简化、便利度提升。修订稿规定,对发行短期融资债的证券公司只需每年首只发行前,向央行报告年度流动性管理方案和发行计划,具备备案条件(此前央行需逐笔批准,具有行政化管理的特点)。2)明确短融定义,增加券商负债管理工具: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明确了短融债的定义(1年以内的还本付息的债券),将短融债发行期限从原来的最长不超过91天延长至不超1年期,解决此前缺乏1年以内的负债管理工具不断续发的问题,便利性增强。3)降低短融发行门槛,提升券商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取消拥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1年以上等条件,大大降低券商发行门槛,在发行条件上进一步规范券商流动性风险管控的能力,要求证券公司近1年内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短期融资债作为券商的“补血利器”与信用评级改革,推动货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具备发行门槛低、周期短、快速补充运营资金等特点,其灵活性使得其成为券商补充流动性的重要融资渠道。2020年我们证券市场共发行295只短期融资债券(同比+68%),发行金额达7983亿元(同比+78%),平均发行票面利率达2.44%,创2016年以来的新低(2016年平均利率达2.82%)。2)2020年,券商已通过发行证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合计募资16802亿元,其中发行短期融资券融资额占比将近过半(达到48%),是券商重要的融资工具。3)2020年多只高等级国企债券相继违约,导致市场不再过分依赖债券评级,监管层也在努力弱化市场对外部评级的依赖,降低监管规则对评级结果的机械使用。《办法》取消了对证券公司发行短融债的评级,转向市场驱动,符合注册制背景下的改革思路。
短融新规将进一步拓宽券商融资渠道,引导券商健康发展,有利于券商推动业务提升。1)短融会成为券商短期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流动性充裕的银行间市场发行短融债,有利于符合发行条件的券商可灵活选择发行期限(近1年的流动性覆盖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H1,上市券商平均流动性覆盖率达336%(2019:337%),2019年末行业平均流动性风险覆盖率为255%。2)与2004年政策相比,融资额度延续此前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短期融资券和其他短期负债工具(1年以内的收益凭证和公募短债等)余额之和不超过净资本的60%,延续此前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3)从发行成本利率看,券商发行短融融资成本(2020:2.44%)略低于同期限的商业银行同业存单AAA级(均2.55%)和AA+级(均2.76%),且低于同期限证券公司债(均3.17%),较非标准化融资成本有显著下降,获得短融批复的券商,有望借助于同业拆借市场投资机构多、交易体量大的优势,在一定程度缓解当前融资成本过快上行的压力,改善其盈利性指标。
投资建议:本次征求意见稿降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门槛并延长期限,取消了强制评级要求,有利于推动证券市场良性发展。建议关注最具成长性的零售证券龙头东方财富,综合实力突出的龙头券商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具备高成长性中型券商兴业证券。
风险提示:1)二级市场成交量大幅下行;2)政策监管实施不及预期;3)金融监管政策趋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