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9月30日,央行、银保监会就《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应满足:(一)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8%;(二)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杠杆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