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的监管意见》(下称《意见》)。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内部审查标准不一致等为由放松审查,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或为其办理贴现的现象,《意见》从三个层次上对银行业机构商业承兑汇票业务进行规范:一是建立严格的授信企业准入标准,实行名单制管理,全面加强商票客户准入管理;二是针对结构相对复杂的商票业务,如以商票或其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同业投资、资产证券化、福费廷、保理、质押等业务,必须构建与其风险程度相应的内控管理体系,防止以复杂交易结构规避监管要求;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空壳企业、高风险企业和套利企业挤占金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