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19日|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严格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广州市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城市管理经验,研究对调控政策配套政策《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进行了优化调整,将现有“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