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6日专讯》政府今日公布,本港三条过海隧道将于12月17日上午五时起实施分时段收费。运输及物流局局长订立了《<2023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并将于立法会复会首日(18日)提交,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政府上周宣布,将于12月10日清晨5时起实施三隧,即海底隧道、东区海底隧道及西区海底隧道「分时段收费」。今日公布的日子较之前延迟一星期。
政府表示,十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为了在立法程序完成并正式确定生效日期后,预留充分时间广泛宣传,以便公众可透过多渠道了解分时段收费的具体安排,政府决定在《生效日期公告》指定12月17日(星期日)凌晨五时为实施时间,务求有序顺畅地实施分时段收费。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表示,政府一向的目标是在今年内实施分时段收费。自今年3月公布三条过海隧道的收费方案开始,政府已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让驾驶者掌握方案的详情及早作好准备。政府会在立法程序完成并正式确定分时段收费的生效日期后,进一步加强宣传,让公众充分掌握具体的收费安排。当局会安排包括新闻发布会、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社交媒体╱网上宣传、资讯「懒人包」、在「香港出行易」流动应用程式新增查询过海隧道费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