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安部联合部署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
时间:2022-01-14 16:37:38来自:智通财经字号:T  T

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针对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和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客货混载等问题,从生产和登记环节协同发力,科学谋划和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车辆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客货车质量安全水平。通知要求,严格轻型货车发动机、货厢、轮胎以及轻型客车内部空间、座椅、安全带等要求,从产品源头遏制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行为。严格车辆登记检验等要求,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查验车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公告》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对为“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办理登记检验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原文如下:

工信部、公安部联合部署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

近年来,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客货混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成为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车辆生产和登记管理,进一步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和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客货混载等问题,从生产和登记环节协同发力,科学谋划和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车辆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客货车质量安全水平。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从严格轻型货车和客车安全标准、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管、强化车辆登记检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一是提升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严格轻型货车发动机、货厢、轮胎以及轻型客车内部空间、座椅、安全带等要求,从产品源头遏制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行为。二是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管。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违规生产追责,对发现“大吨小标”等违规产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三是严格车辆登记检验监管。严格车辆登记检验等要求,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查验车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公告》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对为“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办理登记检验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下一步,两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把好重点车辆准入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车辆生产和登记管理,全力做好《通知》相关内容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提高安全技术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预防和遏制轻型货车和轻型客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

近年来,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小微型载客汽车违法载人载货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成为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车辆生产和登记管理,进一步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性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要求

(一)为从产品源头有效消除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超载运输隐患,遏制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行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轻型货车产品应当增加货厢材质、厚度、重量等参数信息,小微型载客汽车产品应当增加座椅布置、固定方式等参数信息。新申报产品及已列入《公告》的在产产品,除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外,还需满足本通知附件《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规定要求。不符合本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新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予公告。

(二)不符合本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在产产品,2022年3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机构应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其中,对已列入《公告》的排量大于2.5升但符合本通知其他要求的轻型货车在产产品,给予生产销售过渡期6个月,过渡期满后,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机构应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

(三)对2022年3月1日前已生产并已上传合格证、但不符合本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库存产品,生产企业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库存延期销售申请,并随附库存清单以及生产企业关于该型产品无“大吨小标”等违规情况、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书面材料,经履行核实、公示等相关程序,可给予6个月延期销售、注册登记期限。根据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的具体情况,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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