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7个月,一份关于威海“4·19”海上事故的调查报告终于在各方关注下发布。然而,因为此事件出台的“人货分离”临时管控仍在继续执行。
今年7月底,证券时报刊发《渤海湾航道“单向限行”误伤运力临时管控何时解除?》报道,针对山东港口人货分离临时管控政策对渤海湾航运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深度调查,彼时,有航运企业向记者表示日损失最高达100万元,同时物流、民生等相关行业也受到较大牵连。
近期,记者再次前往当地调查,相关企业表示,自身经营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不仅是航运企业损失日益扩大,相关制造企业及物流供应链也受影响,经营压力与日俱增。
临时政策为何持续了大半年仍难以解除?一控了之造成的衍生伤害为何被视而不见?种种疑惑萦绕在当地企业与居民心头,百思不得其解。
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渤海湾地区多家航运公司负责人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此前政府相关部门曾向他们表示,关于人货分离临时管控何时能解除,需要等到“4·19”事故调查报告出炉,对事故责任认定等相关调查有官方结论,以及条件成熟方可解除。
“4·19”事故发生在今年4月19日晚,客滚船“中华富强”号在由威海驶往大连途中,中层车辆舱内一装载硅泥货车车载货物发生自燃,所幸最终无人员伤亡。
此后,4月23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对渤海湾省际客滚运输实施“人货分离”临时安全管控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渤海湾省际客滚运输船舶,载运旅客及车辆驾乘人员的渤海湾省际客滚运输船舶仅搭载客运车辆,不搭载载货汽车;载运载货汽车的客滚船不搭载旅客及车辆驾乘人员。
而当地航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提到的这份关键的事故调查报告,终于在11月16日发布。
据中国海事局官网显示,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233.25万元,构成重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该报告指出,事故车辆所载硅泥自燃是起火的直接原因,同时路上应急救援在未经充分探火,贸然开舱是发生爆燃、火势蔓延、损失扩大的直接原因。此外,货物销售方和托运人未将硅泥的特性、运输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告知相关方,导致承运人和其驾驶人员对其危险性和理化特性缺乏认知,在发生火灾或自燃时,未能采取恰当而有效的扑救方式控制火势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在责任认定上,中国海事局事故报告指出,事故船舶返港后,因为应急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升级、损失扩大。
其中,天津鹏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胡志豪、丹东泰威镁业有限公司、东港市宏旭物流有限公司、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威海市海大客运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同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未认真组织核实火场实际情况,未充分探火,贸然开舱,对事故升级、损失扩大负有重要责任。
此外,该份报告中做出了安全管理建议,包括加强水上消防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客滚运输货物信息传递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火灾消防应急程序等方面,但并未提到涉及实行人货分离的相关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发布后,记者联系了威海、烟台、大连等地航运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暂未收到需要解除管控的通知。此外,一位接近政府的知情人士曾向记者表示,人货分离临时管控仍在执行,有关部门已联合相关机构针对渤海湾地区航运以及民生、生产等方面进行调研,对该项管控影响做全面性的研究。
企业亏损加剧
近期,证券时报记者再次前往当地调查,部分航运、物流企业向记者表示,其经营持续亏损,涉及到民生物资、生产物资的运输供应受到影响。
记者了解到,受人货分离临时管控限制,原本一艘从山东出发的客滚船可以同时载运旅客和货车的,现在必须使用两条船分别将人和车分开运送,这就造成了运力大幅减少。以烟台港口为例,原来每天八九个出行班次,目前削减到只剩两个班次。烟台某大型航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航线分为早晚两趟,一趟出发4艘船,1艘专门载人,另外3艘载运车辆。
“目前,单船运营的航线(蓬莱到旅顺,东营到旅顺),单航次载客不足50人,轿车10辆左右,经营非常困难。因为航线审批在交通运输部,公司不能随便调整航线,前期已经间断停航。现在,考虑到冬季季风天气,为了安全运营,2条航线船公司不得不选择停运。”该大型航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渤海湾烟台至大连航线是我国沿海交通发展规划中“同三国道”(黑龙江省同江市-海南省三亚市)重要的海上组成部分,是连通公路、铁路的海上交通动脉。运力的大幅减少,使得渤海湾物流大通道顿时拥堵起来。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在渤海湾,同一条航线出现了两种政策,南北港口政策不统一,辽宁执行交通部政策,山东执行临时政策,给两岸运输造成极大不便,这样的“一湾两规”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
据大连航运协会数据,目前山东出港滚装运能减少40%,客运运能减少70%,泊位利用率降低30%,营业收入减少45%,渤海湾物流大通道的不畅通给区域的经济、民生造成了极大影响。
大连一从事渤海湾航运业务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企业原有9艘船舶、运营18个航次,目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