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措施至年底
时间:2020-07-14 16:24:19来自:中证网字号:T  T

中证网讯国家发改委7月14日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即延续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的政策;同时,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港口收费优惠力度;鼓励港口经营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继续给予减免库场使用费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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