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远委员:加强执行合理工程建设工期的提案
时间:2019-03-08 16:48:56来自:国资委字号:T  T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建西南院)总工程师冯远提出了“关于加强执行合理工程建设工期”的提案。

为保障合理工程建设周期,一是加强法律保障,提高不合理压缩工期行为的违规成本。住建部1993年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2016年印发《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国务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7年10月7日修正版)。尽管文件中已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并且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但全国仍普遍存在工程建设周期不足的问题,表明上述文件的约束效力和执行力度还不够。因此建议加大对不合理压缩工期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促使合同工期确定阶段更为谨慎,以此来约束合同工期主导者的行为,提高合同工期确定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在建设程序中加大对工期合法性的审查。建议在招投标文件备案时,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及工程性质,评估备案文件中的工期要求是否合理,对少于合理工期的合同,要求制定者提出制定依据,如依据不充分则责令修正,否则不予以通过。

三是倡导科学合理的建设发展理念,使保障合理工期成为行业共同目标。引导建设各方重视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到工期管理对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品质工程”的重要意义。高质量的工程,必然需要合理的工期。

在全国工程建设普遍追求速度的情况下,需要在立法保障、监管审查、宣传引导上同时发力,加强执行合理工程建设工期,使中国由“建设大国”发展成为“建设强国”,实现‘百年建筑’梦想。

这份提案得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王翠坤和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的联名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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