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承诺
时间:2024-02-27 18:08:53来自:格隆汇字号:T  T

格隆汇2月27日|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其中,负面清单包含8类不得发布广告的房地产项目和不得含有将“商业用房”宣传为“商品住宅”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含有“房价年增长XX%以上”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不得含有“XX分钟到达某地标建筑”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等10项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的内容。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