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灵活就业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等
时间:2023-12-12 17:53:18来自:格隆汇字号:T  T

格隆汇12月11日|杭州印发《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指出,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10%至24%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间应正常履行缴存义务;不再履行缴存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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