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类项目需4年内竣工 自今日施行
时间:2023-12-12 17:53:18来自:格隆汇字号:T  T

格隆汇12月12日|12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根据项目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的不同,对建设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作出规定,该《办法》将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规定,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