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7日专讯》政府正式向立法会提交《政府租契续期条例草案》,建议以刊登宪报方式,为2025年起到期的地契续期,而刊登续期公告的时间会由原先建议的3年,延长至6年,即2031年到期的地契,续期公告不迟于2024年年底刊登。相关的条例草案明日会刊宪,下周三会正式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当局期望于明年中通过。
政府指出,自2025年起,会有大批地契到期,其中2047年6月30日到期的地契多达约30万份,为了更精简及有效率处理续期,会订立主体法例,以刊宪方式为地契续期,而非逐一签新地契,并会刊登一份「负面清单」,列出不获续期的地契。
*当局料不获续期地契相当少*
至于2025至2030年到期的地契及相应的「不予续期列表」,预计会在法例通过后,即明年6月底刊登续期公告。发展局估计涉及约376个地段。
局方相信,不获续期的地契相当少,除非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才会列入「负面清单」,国家安全亦是其中一个考虑因素。当局会设立上诉机制,让地契不获续期的业权人,可就地政总署的不予续期决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