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30日专讯》房屋署向首批公屋租户派发表格,申报是否在本港拥有住宅物业,今日是交表的截止限期。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兼房屋署署长罗淑佩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署方向8.8万公屋租户派发表格后,截至本月27日,收回近7.5万份申报表,收回率约85%,预计这两天会陆续再收到申报表。署方收回表格后会进行抽查,强调「一有人力就会做」,预期将会找到很多拥有物业的个案。
罗淑佩呼吁,仍未交回表格的租户今日内递交,又说如果不交表或蓄意拒绝申报,最严重可被即时终止租约,惟署方会人性化酌情处理未能如期交表的个案,如住院或赴外地公干,必须提供证据支持有关说法。
罗淑佩指出,署方近年不断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去年收回约2200个单位,今个财政年度、由今年4月至11月,已成功追回约2000宗个案,有信心今年收回单位数目一定多过去年。
她又提到,有公屋租户被举报在内地有物业,署方向内地有关部门查证后,发现有关租户不单有内地物业,更有商铺收租,署方已向其发出迁出通知书,而租户亦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