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7日|据今日平南近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发布《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平南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等14项措施。文件要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文件提出,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即日起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备案价。本通知施行前已办理预(现)售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重新申报可售房源销售价格。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交易情况,每半年申请一次调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