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建、人社、资规、行政审批等4个部门联合印发《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布局和结构,加大改善型住房供应比例,精心挑选优质地块,统筹安排供应总量,合理把握供应节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拆迁安置项目,科学确定保障性限价房用地供应规模。持续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政策,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价格,取消单宗商品住宅用地限价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重点地块,探索实施采取带方案或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挂牌的方式。支持开发企业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与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缩短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挂牌活动结束后当天可以办理退还手续。经营性用地交易服务费实行优惠减免。
全文如下:
权威发布!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今天(11月6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市住建、人社、资规、行政审批等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
《措施》共六条,主要涉及土地供应、规划指标、助企纾困、减轻购房压力等方面内容。
政策主要内容
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进一步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布局和结构,加大改善型住房供应比例,精心挑选优质地块,统筹安排供应总量,合理把握供应节奏。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拆迁安置项目,科学确定保障性限价房用地供应规模。
持续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政策
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价格,取消单宗商品住宅用地限价要求。
对有特殊要求的重点地块,探索实施采取带方案或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挂牌的方式。
支持开发企业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与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
缩短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挂牌活动结束后当天可以办理退还手续。经营性用地交易服务费实行优惠减免。
放宽住宅用地控制性指标
纾困房地产企业,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盘活存量土地,提升住房品质。
已供应住宅用地的尚未开发部分,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上不突破规划条件中容积率要求的,可按程序调整建筑层次、建筑密度等指标,允许建设三层及以上非独栋独院的住宅产品。
支持分期竣工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对分期建设用地范围内配套设施满足同期交付住宅的居住功能要求的,允许分期办理竣工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手续。
支持项目加快销售去化
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支持开发企业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提供定制化、差异化装修产品,更好满足购房人的个性化装修需求。
在区域平衡下,对去化周期较长、区位比较偏的开发项目,可以适当降低装配率和绿建要求,调整商品住房的成品房比例,允许毛坯销售。
加大人才购房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人才房多渠道、多方式供应,对各类人才实施分档分类购房补贴;支持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记者问答
问
就土地竞拍而言,请问政策实施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哪些方面的扶持?
答
在新政策实施后,将有助于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按照我市推出的《南通市区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现金保函管理办法(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土地竞买,所需缴纳的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现金保函的方式代替,经营性用地保函担保金额最高可达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的50%。
二是缩短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土地挂牌活动结束当天即可以办理相关退还手续。
三是经营性用地交易服务费实行优惠减免政策,从1.4元/平方米降低至1元/平方米,下浮近30%,对于中小微企业可再按80%的标准收取,即0.8元/平方米。
问
新政策对于已购买土地的开发企业,在项目规划设计方面有哪些利好?
答
已购买土地的规划条件,一般会对住宅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次、建筑退让、绿地率、停车泊位、公建配套等提出要求。
新政策实施后,对已供应住宅用地尚未开发的部分,将放宽建筑层次、建筑密度等要求,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定位,有效化解库存。比如,某住宅地块要求建筑高度小于60米,住宅建筑层次为9—17层,按照新政策,地块尚未开发的部分可以优化设计方案,布置三层及以上、高度不超过60米的住宅建筑,可以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也提升了小区品质和业主的居住体验。
问
对于已供应的住宅用地,项目已开发实施一部分,拟对剩余部分的产品做调整,如何履行规划手续?
答
对于已开发实施了一部分的项目,如果建设单位想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部分作调整,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调整审批。在原方案的基础上,建设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规划总平及单体方案后向我局报审。对突破规划条件的内容,相关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调整审批之后,应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