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8日专讯》房协今年12月起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包括将单位丢空或非经常持续居住的租户会被视为滥用公屋资源,而非经常持续居住的定义将更改为逾3个月。房协总监潘源舫在电台节目上表示,在过去3年,约有1000多至2000宗公屋被终止租约的个案,当中30多宗涉及滥用公屋。他指情况未至于非常严重,但需要谨慎处理。
潘源舫说,房协有时会遇到单位被滥用的情况,包括有租户不是经常在有关单位居住、甚至有单位被丢空等,房协会派职员进行定期家访,如果觉得有怀疑个案或举报,职员亦会不定时突击巡查,如确定滥用公屋单位,房协会发出迁出通知书。
*4月起优化「富户政策」*
他提到,房协明年4月起将优化现行的「富户政策」,所有已签署附有「富户政策」条款租约的租户,须每两年向申报户主及所有家庭成员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并新增规定若购入香港住宅物业,必须于1个月内向房协申报。潘源舫说,所有新住户受到「富户政策」约束,而转换业主签新租约、或调迁情况等的租户亦纳入相关政策。
他又表示,房协昨日已在辖下的20条出租屋村张告通告,亦已向受「富户政策」影响的租户发信通知。房协未来个多月会在不同时段,在不同屋村安排简介会,租户如有不清楚亦可以与职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