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13日|浙江省海宁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宅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00万元。本市符合保底贷款政策的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人才、多孩等政策同步上浮。10月13日,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各项补贴可以叠加申请,最终补贴额度根据审批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