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9月15日,长春市发布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