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3日专讯》江苏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全新租房提取政策。其中在提取限制方面,以往租房提取金额存设有上限,无法全额覆盖租金。新政策提出,在工作所在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个人公积金帐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在可用馀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应提尽提」。其中新市民(非苏州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更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全额可提,以进一步支持他们在当地安居,减轻住房压力。
此外,以往仅单位缴存职工可以办理租房提取,在新政下,除现有单位缴存职工外,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台港澳籍人员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均可参加公积金制度,并通过办理租房提取来减轻租金支付压力。以往每年只能办理两次的租房提取,即每年要到有关部门办理两次的手续,亦改为只需签订一次委托提取协议,就可每月自动收到款项,即「每年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