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4日专讯》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称,对购买改善性住房暂停执行「取得产证不满3年不得上市转让」的政策,意味著郑州市执行了6年多的限售政策,将不再适用于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行为。
通知又提到,要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去年10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通知还要求,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该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鼓励在郑州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