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4日专讯》广东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通知,港澳居民在佛山市买楼,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可获得购房资格码,豁免在当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的条件。上述措施自2023年7月2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