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9日专讯》辽宁省会渖阳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昨出台促进楼市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新措施,第二季起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房贷利率下限由第一季的LPR-40BP调整为LPR-50BP,即由3.9%降至3.8%。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有效。
当地同时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对购买公寓类非住宅实际用于居住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人民银行、银保监今年初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按月和按年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自下一季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若后续相关价格连续3个月均上涨,就要自下一季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LPR-20BP,4.1%)。渖阳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指,今次调整首套房个人房贷利率下限,是根据人行、银保监相关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