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地主不满特惠补偿司法覆核胜诉,地政总署上诉遭驳回
时间:2023-03-08 19:04:00来自:经济通字号:T  T

《经济通通讯社8日专讯》上水古洞有地主不满特惠补偿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讼庭前年裁定胜诉,认为地政总署曲解政策,撤销原有决定,并把特惠补偿问题发还地政总署重新处理,惟地政总署提出上诉。上诉庭今颁布书面判词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并下令地政总署需支付讼费。

政府于2016年收回一幅上水古洞地皮以兴建安老院舍,地主,即司法覆核案申请人豪远有限公司。拥有涉案土地的一半业权,另一半业权则属于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的遗产。

豪远指出,特惠补偿率为每平方尺2202元,涉案近1.3万平方米的土地应获逾3亿元的特惠补偿,拥有一半业权的豪远应获1.5亿多元的特惠补偿,惟地政总署在2017年11月指涉案土地及毗邻地段有发展限制,建筑覆盖率最多只有20%,因此最终只批出6000多万元的特惠补偿,豪远则仅获3000多万元特惠补偿。时任原讼庭法官认为,地政总署计算特惠补偿时没有计算馀下80%土地面积,属曲解及违背政策。

*上诉庭:计算涉案土地特惠补偿应毋须考虑建筑覆盖率限制*

上诉庭指是次上诉主要争议为《收回土地条例》的诠释,以及争议计算涉案土地的特惠补偿时,应计算整片土地的面积还是只计算可建筑部分的面积。上诉庭考虑众多与涉案政策相关的资料及文件后,认为在计算涉案土地的特惠补偿时,理应收回土地的整片土地面积,毋须考虑建筑覆盖率限制,并指示地政总署署长应根据现有政策而非内部或机密文件行事。

政府于2016年以《收回土地条例》收回一幅上水古洞地皮以兴建安老院舍,地主本以为可获逾3亿元特惠赔偿金,但地政总署未有计算整片土地面积,最终决定发放6000多万元特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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