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2日专讯》地政总署今日根据《土地徵用(管有业权)条例》(第130章)第4条张贴徵用土地公告,以推行元朗近丹桂村公营房屋发展。
政府将徵用被一个坟墓占用的土地(涉及面积约13.5平方米)。上述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4月13日)转归政府所有。政府会与相关受影响人士紧密沟通及处理补偿事宜。
元朗近丹桂村公营房屋发展项目竣工后,将提供约7000个单位,预计首批住户可于2030╱31年度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