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中央企业1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普遍减免三个月租金任务
时间:2022-10-13 17:43:16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减租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确保应减快减、应减尽减,以最大诚意助企纾困。

文件指出,今年以来,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市场主体的系列部署要求,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通过国务院大督查、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政务咨询、信访投诉等各类渠道,发现,仍有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在房租减免工作中存在站位不高、政策不明、举措不细、执行不力等问题,一些租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效果。

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减租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确保应减快减、应减尽减。各中央企业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普遍减免三个月租金的任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任务,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报送减租工作总结。

文件提出,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从租户角度出发,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执行政策口径,简化操作流程,公开张贴减租公告,主动对接服务租户,确保符合减租条件的租户快捷便利申领减租红利,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推诿塞责,出现政策落实“中梗阻”。针对减租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解决。针对股权多元化子企业减租难问题,国有股东要积极与其他股东沟通,尽力争取支持;针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减租难问题,“一房东”国有企业要研究减租政策直达实际承租人的政策申领机制,“二房东”国有企业要将已享受的减免租金和对应转租差价一并减免,未享受减免租金的要将规定期间的转租差价率先减免;针对不符合减租对象条件的困难企业或有关市场主体,要带着“温度”落实政策,耐心解释取得理解,在能力可及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

文件强调,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子企业认真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解决承租人问题,并举一反三,不断优化完善工作举措。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密切跟踪中央企业减租工作进展,对减租工作落实不力、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将进行严肃通报并约谈有关负责人,问题性质严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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