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1日专讯》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该中心向社会发布了《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对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天津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
除了支持刚需购房需求,《徵求意见稿》也明确,对于天津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40%的首付款。
*浙江临海将发放住房补贴*
此外,浙江省临海市发布《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涉及购房补贴、估计贷款额度等12条措施。《意见》显示,临海市将发放购房补贴。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和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5%和0.3%给予购房补贴。
临海市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100万元人民币,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5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