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8日专讯》申诉专员赵慧贤表示,本港公共房屋持续供不应求,平均轮候时间更不断延长,如何善用「长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单位」所涉的公屋资源,是值得探讨的课题,因此决定展开这项主动调查,审研公共房屋中「长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单位」的编配及入住情况、日常管理、相关改善措施的进度和成效、房屋署的长远安排,以及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
*停建「长者住屋」及取消「改建一人单位」*
房屋署在1980-90年代期间推出「长者住屋」,最初是为年满60岁的单身公屋申请人而设,属院舍式公屋,提供24小时的福利员服务,住户需要共用厨房、客厅及╱或浴室设施。另外,房屋署亦曾因应当时社会对一人公屋单位的需求而把一般公屋单位分间为两至三个房间成为「改建一人单位」,住户需共用单位的厨房和浴室设施。香港房屋委员会在2000年通过停止兴建「长者住屋」及取消「改建一人单位」,其后又引进不同措施,包括逐步把「改建一人单位」及部分「长者住屋」单位还原为一般公屋单位、撤销入住「长者住屋」的年龄限制,以及把馀下的「长者住屋」单位纳入「特快公屋编配计划」。
*空置率达六成*
根据房屋署资料,在去年6月30日,「改建一人单位」及设计与其相近的「长者住屋」单位的空置率皆达六成;其他「长者住屋」单位的空置率则为一成至一成半。另一方面,申诉专员公署接获投诉,有非长者公屋申请人未有参与「特快公屋编配计划」却获编配「长者住屋」单位,并因拒绝有关编配而失去一次配屋机会。房屋署的资料亦显示,过去五年,每年有过千宗获编配「长者住屋」公屋申请者拒绝接受相关配屋的个案。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于8月29日或之前向其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