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30日专讯》陕西省西安市28日公布商品房交易政策调整,九条举措共涉及调整限购限售、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等。
新政强调住房金融支持。主要措施包括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同时政策明确,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刚需家庭」对待。